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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556/2010-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数据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行服组[2010]第24号 发布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
产生日期 2010-08-22 发布日期 2010-09-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坛行服组[2010]第2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金坛市党务公开等有关规定,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拓展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进一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促进行政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为金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纪依法、规范运作的原则。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
(四)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五)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
三、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重点公开关于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公开党工委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上级机关关于各项工作的部署情况;党工委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等内容。
       (三)组织建设方面。重点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民主测评等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主要包括:干部晋职晋级、年度考核、后备干部培养和干部公开选拔、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
        (四)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公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班子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情况,典型违纪案例查处情况等内容。
       (五)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公开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主要包括: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等内容。
       (六)其他内容。党员群众点题公开或普遍关心的,同时又不违背党内保密要求的其他问题。
       四、公开范围和方式
       (一)公开范围。党务公开根据内容可以分为在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在支委会成员中公开、在中层干部中公开、在党员中公开和面向全社会公等不同的公开范围。
       (二)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公开、文件传阅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支部成员和中层干部公开的内容,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的形式公开。适宜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以采取会议公开、党员活动室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中心”网页、以及广播、电视、报纸、专线电话等媒介进行公开。有关重大决策事项,采取邀请党代表和有关人员列席党组会的方式进行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要及时将党内重大事项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两新”组织代表通报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公开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要通过审核、公开、反馈三个环节。重大事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还要做好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1、审核。党务公开单位在进行党务公开前必须填写《党务公开审核表》,拟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并由党组集体审核或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公开。党务公开的部门,将经审核同意公开内容采取一定的形式按照公开范围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进行公开。
       3、反馈。公开期间,单位或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党组在决定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并再次公开,必要时,可多次采用公开一反馈一公开的程序。
       (二)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根据反馈意见改进和完善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曹国民任组长,薛一平主任任副组长,蒋学军、王云平、张慧玲、高雷斌、王建华、刘网华、徐水强、李晓鹏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督查科负责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公开任务;办公室负责全局性工作、中心工作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公开任务;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公开任务。
        (三)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都有监督党务公开的权利,均可采取适当方式反映组织开展党务工作的相关情况和问题。督查科应对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党员群众中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同时,采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保障党员群众的监督权。
       (四)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考评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一并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单位要定期组织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员代表及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群众代表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五)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党务工作不民主、党务公开工作不落实、党务公开内容不真实,造成工作被动、决策失误和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党务公开与检务公开有机结合机制。要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规范和深化检察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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