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性、公益性,坚持“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的方向,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小学、初中要依据本工作意见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订本校工作意见,全面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小学毕业等具体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各校要加强对施教区生源情况的调研,研制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范围,及时公示招生名单。全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及小学毕业考核工作由金坛市教育局负责。
三、招生工作
1.小学招生
①入学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
②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按施教区(见附件)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新生报名,家长携报名儿童同时凭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屋产权证或暂住证、租赁协议等)、儿童预防接种卡和幼儿园家园联系手册,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③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小学于2009年6月15日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公布经本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施教区,张贴招生通告,7月5日至6日为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招生期间,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考核。各小学于7月10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初中招生
①招生对象: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外地在金坛市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除年满16周岁(199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者外,均按施教区相对就近直接升入初中(年满16周岁但尚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修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也可以升入初中)。
②招生原则:根据小学毕业班学生所属初中施教区范围免试相对就近划区入学。各有关中学应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在7月30日前发给入学通知书,认真及时地做好接收新生入学工作。
3.华罗庚学校招生
华罗庚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自主制订招生方案并负责招生工作,具体方案须报教育局批准备案。
4.特殊学校招生
①常州市聋哑学校和武进区特殊学校负责全市(大市)适龄听障儿童的招生。
②金坛市启智学校负责金坛市适龄智障(中、重度)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的招生。
③全市各初中负责辖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少年的招生(随班就读)。
5.相关事项
①户籍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原则为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唯一依据。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
第一,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公办学校依法入学:
1)适龄学生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父母离异、单亲、学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学生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学生户口随父母且户口簿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第二,户籍特殊问题的处理
1)如适龄学生家庭本年度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或重新购房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内的小学、初中安排学生入学。
2)适龄学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内的小学、初中安排学生入学。
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全面吸纳的原则。全市公办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本地公办学校借读,享受本地区学生同等待遇。
③借读问题
因各种因素需在本地借读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符合有关规定且学校有学额吸纳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借读学生享受本地区学生同等待遇。
④残疾学生入学问题
各小学、初中要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按时就学。
1)视障儿童入学:各小学、初中可与苏州盲校或南京盲校联系,为适龄视障儿童就学做好切实有效的服务工作。
2)听障儿童入学:常州市聋哑学校和武进区特殊学校负责全市适龄听障儿童的就学。
3)智障儿童入学:对经市级医疗机构确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智障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并为其提供帮助。对随班就读难以适应的智障儿童,进入金坛市启智特殊学校就读。
4)肢体伤残儿童入学:各小学、初中要根据适龄肢体伤残情况(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负责安排其到校就学。
⑤收费规定:按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办法严格执行。
四、小学毕业工作
1.小学毕业考核
小学毕业考核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提高我市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确立正确的质量观、评价观和人才观,建立完备、科学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①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各地要制订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体现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②学业水平考核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毕业考试,由金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部分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可由学校自行组织(须提前提出申请并获批复后方可实施)。
小学阶段其它学科考查,由各校自行组织,并将考查方案报教育局教育科。
2)金坛市教育局研训中心研制小学各学科学业水平考核和学科考查指导意见,全面指导各学校做好小学毕业考核工作,并组织力量对各学校毕业考核试卷进行质量评估。
3)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0日(星期六),英语口语测试由各小学于6月6日(星期六)一天内安排举行。考试当天因病或重大事故缺考者、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有不达标者,由各小学于6月26日组织补考。
4)毕业考核成绩一律以等级制的方式,分A、B、C、D四个等级。
2.小学毕业
各学校应严格掌握小学毕业标准。凡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和学业水平(语、数、外)考核达标,体育及格,准予毕业,并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发给小学毕业证书。考试科目毕业考试成绩有不达标者,经补考后仍有一门不达标者或体育不及格者(因病、残免修体育的除外,但应在登记表注明)不予毕业,由小学报经教育局教育科核准后发给小学修业证书。
3.升学登记
1)凡金坛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09年金坛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
2)在我市借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核,领取毕业文凭。对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借读生,借读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经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其监护人。
3)有金坛市户籍在外地小学借读、要求回金坛市升初中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凭随父母亲户口簿、住房证件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于6月1日至15日办理填表登记手续(须在中心市区就读初中的到教育局教育科,在农村初中就读的到对口小学)。学生填表登记,需交2寸登记照片两张。
4)各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要指导家长正确填写《学生登记表》有关信息,并将信息输入电子文档。各小学要将毕业生花名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育局教育科。
各小学、初中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登记表采用七位数编号。从左到右第一、二位为年号(今年是09),第三第四位为小学代号(原学籍编码),第五、六、七位为学生代号。《登记表》编号必须与花名册内学生的编号相一致。
5)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实行按施教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各小学对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家庭住址和户籍地址应逐个、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查,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五、加强领导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研究,正确理解各项法律政策,用法律规范教育行政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和理解有关政策,了解招生、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清楚学区范围和收费规定,建立社会各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
3.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和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各学校要确立正确的质量观,不得以学生考核成绩作为衡量学校和教师工作的唯一依据。要结合考核情况组织教学分析,研究改进教学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5.各小学要加强对毕业班教学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防止不从学生实际出发、任意提高要求或盲目赶进度等现象的出现,同时进一步引导教师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注重基础、改进教法和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优化教学过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投入学习活动,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新的发展。各小学要充分保证考查学科教学、学生集体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时间。考查学科的教学工作到6月12日结束,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各小学要严格控制毕业班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课外作业量,严禁举办补习班、印发复习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6.各学校应严格按规定安排有关工作日程、公布学校施教区范围、接待好报名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
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办学,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容量,确保每一位学生的活动空间和学习机会,进一步减轻教师工作负担,提高教学实效。班容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尝试小班化教学。
8.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考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同时,各学校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情况。
金坛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82825373,电子信箱为:jtjyjjbx@163.com 。
附:一、市区各小学施教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二、 市区小学施教区所辖居委会行政村分布情况一览表
三、2009年金坛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金坛市××小学2009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市区各小学施教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学 校 施教区所属居委会、行政村及新村
实验学校 花街(东至虹桥路,南至虹桥菜市场北墙,西至丹金漕河,北至东门大街)、虹桥(县府路以北)
河滨小学 愚池、河滨、翠园(虹翠路以南,南环一路以北)、城南、
南戴(限北戴自然村)、虹桥(县府路以南)、花街(东至虹桥路,西至滨河广场东面,南至南环一路,北至虹桥菜市场北墙,)
朝阳小学 北门、东园(翠园北路以西)、
翠园(东门大街以南,虹翠路以北)、
虹桥(华罗庚公园以东)、北园(世纪联华超市以西)
华城实验小学 东园(翠园北路以东)、华城、华苑、华胜、电胜、下塘、东方、汇贤(限1、2、3组)、峨嵋(限1、2、3组)、北园(世纪联华超市以东)
(东村小学) 东村、三村、渔场
殷雪梅小学 徐塘、小丘、南戴(除北戴以外自然村)、景潭花园
峨嵋(一、二、三组以外) 汇贤(1、2、3组以外)
翠园(南环一路以南,南环二路以北)
金城镇中心小学 春风(一村、二村)、西门(西门大街以北、横街西路以北、西城路以东、北环西路以南)
常胜小学 文化、西门(西门大街以南、横街西路以南、西城路以西)、小南门、
白龙荡(良种场)、南瑶
城西小学 春风(三村)、丹阳门、上庄、联城、冯庄、长竹埂、元巷
(沈渎小学) 沈渎
后阳小学 后阳、许巷、培丰、大亭
附件二:市区小学施教区所辖居委会行政村分布情况一览表
一、原金城镇居委会:
丹金漕河东:愚池 花街 河滨 翠园 虹桥 东园 北门 北园
丹金漕河西:小南门 文化 西门 丹阳门 春风 白龙荡、良种场
二、原城东乡(现划归金城镇)的村委会:
南戴村委会(辖自然村):南戴 五干 东万士 寺巷 干东
小徐塘 西万士 北戴 钱家
城南村委会(辖自然村):东、西下丘 朱庄 后岐 南洲
四家庄 朱塔里 管家村 后九里 古船墩 姜家棚 樊川
小丘村委会(辖自然村):桥东 杨贺巷 小丘 石桥 大桥头
三窑头 陆善塘 西坟
三、原城东乡(现划归开发区)的居委会、村委会:
华城 华苑 华胜(金胜 金花) 徐塘 电胜 下塘 东方
峨嵋(峨嵋 石桥) 汇贤(汇贤 石桥 庄家)
东村(东村 西庄) 三村(三村 柘荡 殷庄)
渔场(大柘荡 小柘荡 北水荡)
四、原城西乡(现划归金城镇)的村委会:
南瑶村委会:南瑶 社桥 长竹埂村委会:长竹埂 前时干
沈渎村委会:沈渎 清培 南圩 高湖
元巷村委会:元巷 道岐 冯庄村委会:冯庄 马干 南柱
联城村委会:联城 城塘 上庄村委会:上庄 圩门
五、原后阳乡(现划归金城镇)的村委会:
后阳村、大亭村、培丰村、许巷村
金城镇各居委会管辖范围情况一览表
1、东园社区居委会,东至东环二路,南至东门大街,西至东环一路,北至北环东路。
2、北门社区居委会,东至东环一路,南至东门大街,西至沿河东路,北至北环路。
3、虹桥社区居委会,东至东环一路,南至南一环,西至虹桥路、县府路,北至东门大街。
4、翠园社区居委会,东至东环二路,南至南环二路,西至东环一路,北至东门大街。
5、花街社区居委会,东至虹桥路、人民路,南至南一环,西至丹金漕河,北至东门大街。
6、河滨社区居委会,东至东环一路,南至下丘河,西至下丘河,北至南环一路。
7、北园社区居委会,东至下塘桥(河),南至北环东路,西至丹金漕河,北至下塘河南路。
8、愚池社区居委会,东至下丘河,南至南环二路,西至西环二路,北至丹金漕河。
9、小南门社区居委会,东至沿河西路,南至丹金漕河,西至西环一路,北至西门大街。
10、西门社区居委会,东至沿河西路,南至西门大街,西至西环一路,北至北环西路。
11、丹阳门社区居委会,东至丹阳门北路,南至北环西路,西至镇广路,北至新常溧路。
12、春风社区居委会,东至沿河西路,南至北环西路,西至丹阳门北路,北至新常溧路。
13、文化社区居委会,东至西环一路,南至丹金漕河至乌龙山,西至镇广路,北至北环西路。
14、白龙荡社区居委会,原白龙荡乡集镇区域。
15、后阳社区居委会,原后阳乡集镇区域。
16、华城社区居委会,东至新金宜路,南至南环二路,西至东环二路,北至华城路。
17、华苑社区居委会,东至新金宜路,南至华城路,西至东二环,北至新常溧路。
附件三: 2009年金坛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学校(盖章) 准考证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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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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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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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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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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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寸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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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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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镇 村 组
市 区 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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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隶属地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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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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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镇 村 组
市 区 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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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居委会
或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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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
质考核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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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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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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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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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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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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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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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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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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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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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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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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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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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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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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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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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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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或监护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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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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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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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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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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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任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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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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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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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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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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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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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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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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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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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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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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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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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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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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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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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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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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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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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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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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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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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和校本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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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由市各小学负责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