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政府办 > 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茅山风景名胜区秩序管理的意见
索引号 01413881X/2008-0006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05]4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5-07-02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茅山风景名胜区秩序管理
 
关于加强茅山风景名胜区秩序管理的意见
坛政发[2005]49号

   茅山是江南三大道教名山之一,盛名远扬。近年来,茅山风景名胜区景区由于管理不到位,旅游秩序混乱,游客反映十分强烈,严重影响了景区形象。为了切实加强对茅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整顿景区秩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加强景区秩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1.加强景区秩序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旅游消费市场异常活跃,努力为游客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安全舒畅的旅游景区,是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之一。

   2.加强景区秩序管理,是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需要。景区内黄牛、黑车现象,宰客、欺诈游客行为,严重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影响对外形象。加强景区管理,是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保证。

   3.加强景区秩序管理,是推动景区发展,打造茅山品牌的需要。目前茅山旅游开发步伐加快,但仍然存在产品单一、投入不足、发展缓慢等问题。加快景区开发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旅游开发的多元化投入。加强景区秩序管理,树立对外良好形象,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是增加对外吸引力,推动景区发展,打响茅山品牌的需要。

   4.加强景区秩序管理,是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我市正式启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景区秩序管理情况是“创优”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景区内有无欺诈、投诉多少直接影响得分高低。所以景区秩序良好,管理措施到位,对于确保创优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机制,制定落实一系列管理措施

   1.景区各经营单位必须切实加强秩序管理,内部要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逐条细化,确保切实可行。在游客出入的醒目处设有“打击黄牛”、“不准宰客”、“谨防欺诈”等警示性标语。为便于游客投诉,醒目处要设立游客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

   2.景区内从事经营的外来人员,公安部门要对其逐个登记,造册备案;对于凡是从事易经研究的“八卦先生”,要严格管理,防止其招摇过市、骗取钱财;对于香烛买卖等场所,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以防欺诈游客。

   3.景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和开采行为必须立即停止,由市规划、国土资源、旅游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大检查,根据情况,严肃查处。

   4.景区内经营单位全年累计被投诉三次以上,并查证属实的由旅游部门对其实行封闭整改,整改到位并通过检查验收前不得对外开放。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景区秩序管理组织体系

   市里成立由旅游、公安、工商、交通、城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农林、宗教、安监、茅麓镇、薛埠镇等相关部门和镇的领导组成的金坛市茅山风景名胜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景区秩序等方面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抽调若干工作人员,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实行统一巡查、联合执法,平时分工负责,常年有分有合,确保管理切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句容市的沟通、协调,共同建设和管理好茅山,实现“双赢”。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景区  管理 意见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2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