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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教育吗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没来得及在3月25日之前缴费,后续是否可以对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进行补教育
留言时间: 2025-03-26
回复时间: 2025-03-27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常州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延期的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受理继续教育补学事宜。确因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情况,无法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提供有效证明,经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其当年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逾期不再受理。
回复单位: 金坛区财政局
答复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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