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卫生系统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为重点,较好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年末,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6家。其中,卫生机构4家,医疗机构192家。医疗机构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博爱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市医疗急救站各1家,民营医院3家,卫生院14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门诊部24家,诊所13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企事业单位医务室15家,村卫生室100家。
全年门急诊228.5万人次,住院5.8万人次。全年自主、公开招录医卫类工作人员118人,引进硕士研究生11人。年末,全市实际开放床位2119张。其中,市级医院1458张,乡镇卫生院(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1张,其他医院160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3.8张。床位使用率市属医疗单位106%,乡镇卫生院74.6%。全市卫生技术人员236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30人,注册护士1057人。千人拥有医生数2.5人,千人拥有护士数1.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