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金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财政预算,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依法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9项,通过决议、决定13个,依法任命干部30人次,免去职务23人次,任命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47人次,免去人民陪审员4人次。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金坛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民生持续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督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基层一线代表”活动,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拓展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全年督办代表建议133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8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