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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志俊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与设施维护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长效管理责任体系”的建议
一是纵深推进物业提质专项行动,搭建三级管理架构。自2024年起,我区全面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1116”专项行动,现已基本构建形成“区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物业管理工作体系,理顺层级监管权责。
二是夯实业主自治根基,规范自治组织运行管理。全区2000年(含)以前建成交付老旧小区共计32个,现已实现业主自治组织全覆盖,其中成立业主委员会4个、物业管理委员会28个。自治组织组建完成后,我局全程指导其深度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收费调价等关键事项,充分调动居民共建共治小区的主动性。同时,牵头起草《常州市金坛区住宅小区物管会(业委会)履职工作指引》,以制度规范自治组织议事流程,提升业委会、物管会规范化履职水平。
三是常态化开展基层业务培训,建强属地监管队伍。面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物业专职工作人员分层组织物业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充实基层一线物业监管与业务指导力量,累计开展培训6场次。
二、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常态化维护”的建议
一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当前财政坚持过紧日子、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除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配套财政专项资金外,暂不具备单独设立小区专项维护资金的条件。对此,我局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发动业主协商议事,依托小区公共收益列支专项管护费用,补齐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设施维修、绿化管养等运维资金缺口,保障小区长效管理落地见效。
二是优化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全覆盖基础设施管护内容。我区多数老旧小区仅收取每年80—240元基础保洁费用,未涵盖公共设施维修、绿化养护等服务项目,改造后的道路、管网、照明、健身器材、绿化等配套设施长期管护压力突出。我局牵头指导属地联动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结合小区实际现状与业主真实诉求优化物业服务方案,重新核算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改造新增公共设施运维纳入物业服务范畴,相关调价方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关于“健全监督与协同机制”的建议
一是健全基层物业议事协商机制。全区各村(社区)均已搭建物业管理协商议事平台,定期召集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多方会商,就地协调化解小区物业管理各类矛盾难题。
二是拓宽线上线下民意诉求反馈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畅通居民问题反映途径;同步推广使用2022年市住建局上线运营的“常州住房”APP,居民可在线办理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维修报事、政策咨询、业主投票等业务,全方位打造便捷化线上服务窗口。
三是落实执法力量下沉小区,强化联合惩戒整治。2025年我局统一在各小区显著位置布设“执法进小区”公示牌,清晰公示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投诉联络电话等内容。区城管、公安、市监、生态环境、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立足岗位职责下沉一线、靠前监管执法。2025年至今,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立案查处各类物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共计108起。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到之处恳请您的理解。物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潘金悦
联系电话:8288381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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