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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3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尊敬的汪云涌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监控智能化设备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流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维修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一、关于建立监控智能化评审技术专家库、规范维修方案审核的建议

我局已落实相关配套管控举措,于2026年1月23日向各镇(街道)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提醒函》,明确规范项目专家论证要求。对单次申请维修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监控、消防、小区道路、地下车库路面等维修、更新、改造项目,以及区物业主管部门认定需专家论证的项目,由属地镇(街道)建管办组织专业专家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专业性进行论证,有效严控项目预算,保障维修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且当前我区政府采购中心已建成覆盖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成熟专家资源库,监控类项目所需评审专家均可直接共享调用,现有专家资源可充分满足各类维修方案论证需求。

二、关于参照电梯、消防应急程序,建立监控设备故障应急使用机制、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

依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当前维修资金申报分为一般流程、应急流程、简易流程三类,文件对各类流程适用边界均作出明确划定:

1.应急流程仅适用于七类直接危及人身、房屋安全情形,包含外墙渗漏、公共护栏(围)破损、电梯故障、消防隐患等,监控安防设备故障未纳入应急维修范畴,不满足应急启用条件;电梯、消防设施故障可适用应急通道,核心是故障可直接危及人身安全,与监控故障风险程度存在明显区别。

2.简易流程仅限定结算金额8000元及以下的屋面、外墙维修改造项目,监控类项目不在简易程序适用品类内,无法走简化审批。

现阶段监控维修仅能通过常规一般流程申报。后续我局将持续梳理小区安防维修办事堵点,常态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基层实操诉求,待法规政策扩容应急、简易流程适用范围后,同步优化配套审批机制。

三、关于开展维修资金续筹、拓宽资金来源、保障监控设备常态化更新维修的建议

我局已常态化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交、续筹工作。自2025年10月1日起,依托“存量房交易一体化平台”维修资金查验审核模块,全面启动全区维修资金补交续筹工作。截至2026年4月30日,累计完成资金补交、续筹475笔,总金额306.07万元。同时,持续拓宽资金补充渠道,引导小区通过业主大会规范使用小区公共收益补充维修资金,持续夯实维修资金可持续使用基础,适配监控等高频更新设备的维修更新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体系,在已出台《常州市金坛区住宅外墙及屋面维修工程项目指导方案》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小区监控智能化设备维修改造痛点难点,联合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出台专项指导文件,进一步细化监控项目维修、改造标准及流程规范,最大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守护业主房屋“养老金”,保障小区公共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建议。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潘金悦

联系电话:8288381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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