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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尊敬的许志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住宅小区安装汽车充电桩相关事项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新能源汽车普及速度持续加快,充电桩配套建设需求不断攀升。截至2025年,全区机动车总量达193315辆,其中新能源汽车25194辆,占机动车总量13%;当年全区新增机动车12646辆,新能源汽车新增6332辆,占新增车辆总数的50.8%,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机动车增长主力,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成为民生刚需。

结合我区小区类型及管理实际,当前住宅小区充电桩安装实行分类审批管理:地面业主共有车位安装充电桩,由社区出具审核意见;地下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由物业服务企业审核盖章。同时,综合消防安全、用电负荷、居住环境等因素,我区住宅小区原则上不布设大功率快充设备,从源头规避高负荷用电、设备噪音、安全风险等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针对您提出的统筹多方力量、建立联合勘察机制、前置化解矛盾的建议,我局将向上一级部门建议吸纳借鉴先进经验,优化充电桩全流程管理体系,参照溧阳市“个人自用充电桩安装‘一件事’”改革模式,由区级层面统筹调度,明确牵头主管部门,整合电力、消防、生态环境、物业、社区、业主代表等多方力量,建立联合前期勘察工作机制,消防、供电部门全程深度参与现场核查,从用电、消防两大核心维度开展专业技术评估,全面排查前置风险。

由供电部门专业查勘与用电保障。供电公司全程参与联合现场查勘,提前摸排小区配电设施现状,提供配电负荷基础数据支撑;严格划分权责边界,明确供电公司负责表前电力线路施工、计量装置安装与接电保障,业主承担表后至充电桩线路敷设、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同时优化内部报装流程,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提升用电报装服务效率,减少群众投诉。现场勘察阶段重点校核小区整体配电承载能力,预判新增充电桩带来的用电负荷增量,对配电容量不足小区提出线路扩容、配电设施改造方案,杜绝超负荷用电隐患。

由消防部门从消防安全全维度技术审核。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规标准,同步开展四项消防安全专项核查:

一是电气火灾风险专项评估,重点对地下车库、集中充电区、半封闭空间等点位,核查现有消防设施、防火分隔、疏散通道状况,针对负荷提升风险提出增设灭火器材、完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改造建议。

二是安全间距合规性审查,核验充电桩与建筑、可燃物、停放车辆、易燃易爆存放点的安全距离,确保不占用、不遮挡消防通道与救援操作场地。

三是安装施工规范指导,从防火角度明确充电桩需配备过载、漏电、短路保护装置,线缆采用阻燃材质并穿管防护,督促物业、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完善应急管理衔接,要求将充电区域纳入物业日常重点巡查范围,组织物业人员开展初期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实操培训,同步更新小区整体消防应急预案,实现充电区域应急处置闭环管理。

多方联合勘察完成后,综合电力承载、消防安全、噪音环境等全部评估指标,细化完善统一安装标准、操作规范及准入负面清单,形成客观权威的综合勘察意见与安装条件清单,从技术源头系统性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量化环境影响,提前规避因标准不清、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邻里纠纷,落实“预防为主、协同共治”的治理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充电桩建设运行情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管理举措,切实把充电桩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建议。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潘金悦

联系电话:8288381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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