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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5年我区交存维修资金1.15亿元,截至2025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20.72亿元,总余额为22.71亿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金坛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5年我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项目48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48.34%,拔付资金600.1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74%。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5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外墙、屋面、和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45.64%、31.74%和0.62%,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24.48%、18.26%和40.58%。
(三)使用类型情况
2025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一般程序使用422件,拨付资金448.02万元,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同比去年上升47.87%和上升1.32%;应急程序使用60件,拨付资金152.16万元,审核数呈和金额分别同比去年上升51.67%和下降69.95%。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总量的12.45%、25.35%。
2025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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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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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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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办结案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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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拨付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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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程序办结案件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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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程序拔付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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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案件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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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资金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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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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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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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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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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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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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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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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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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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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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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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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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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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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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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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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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尧塘街道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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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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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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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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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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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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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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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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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7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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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13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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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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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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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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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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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
|
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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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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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0.44
|
1
|
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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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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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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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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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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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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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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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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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2025年度向业主分配增值收益0.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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