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农村河道养殖行为,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助推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现决定成立农村河道养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水环境治理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类整治、长效管控”原则,全面排查整治河道内养殖行为,2025年3月完成排查工作,2027年底前实现重点河道养殖清零,203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恢复农村河道引水、排水、生态等功能,推动农村水环境持续改善、管护有力、稳定向好。
二、专班组成员
组 长:任林勇 区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夏春跃 区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李勋章 区水利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科长
李 玲 区水利局工程运行管理与生态河湖科科长
张 芸 区水利局河湖长制综合协调科科长
于亮亮 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专班工作由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牵头。
三、专班组职责
1.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负责制订排查工作方案,组织确定整治验收标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乡镇开展养殖协议专项核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闭环机制;
2.工程运行管理与生态河湖科负责梳理管护河道养殖现状,强化农村河道运行监管;
3.河湖长制综合协调科负责协调河长推进整治工作;
4.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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