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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4-0004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24〕4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7-12 公开日期 2024-07-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是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97号),按照“定期对农业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逐步形成与产业结构相协调的农业龙头结构”要求,经镇(街道)推荐、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的通知
坛政办发〔2024〕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是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97号),按照“定期对农业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逐步形成与产业结构相协调的农业龙头结构”要求,经镇(街道)推荐、部门审核后,全区共认定68家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其中:动态监测合格57家、新增11家,具体名单附后。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有关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创新和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政策扶持方式和监测管理手段,在政策导向、科技创新及财政扶持政策方面进一步加强服务和指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附件:1.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监测合格名单

2.拟认定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格名单坛政办发〔2024〕43号附件.docx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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