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是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97号),按照“定期对农业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逐步形成与产业结构相协调的农业龙头结构”要求,经镇(街道)推荐、部门审核后,全区共认定68家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其中:动态监测合格57家、新增11家,具体名单附后。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有关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创新和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政策扶持方式和监测管理手段,在政策导向、科技创新及财政扶持政策方面进一步加强服务和指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附件:1.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监测合格名单
2.拟认定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格名单坛政办发〔2024〕43号附件.docx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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