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苏营商发〔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2023年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苏营商发〔2023〕2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2023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常营商发〔2023〕1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本任务清单包含26大类86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17项创新工作,是我区2023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行动指引,清单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我区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结果排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由牵头单位统筹负责,配合单位协同推进,按照序时进度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使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显著提高。
2023年,“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被列入市委深改委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被列入区委深改委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并纳入全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评价依据。区委、区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绩显著、创新举措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2.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清单坛政办发〔2023〕70号 附件.docx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