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扩建关键航空配件、半导体设备和汽车配件生产三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邮箱:jtjjkfqhbk@163.com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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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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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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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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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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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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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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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关键航空配件、半导体设备和汽车配件生产三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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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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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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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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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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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扩建关键航空配件、半导体设备和汽车配件生产三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docx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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