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起草的《常州市金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tzsban@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常州市金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东环一路669号1号楼102)。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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