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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芮星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0-0002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党〔2020〕49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0-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局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芮星同志挂职任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10月22日起,为期一年。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2020年10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芮星同志任职的通知
坛卫党〔2020〕49号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局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芮星同志挂职任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

任职时间从2020年10月22日起,为期一年。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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