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局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芮星同志挂职任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
任职时间从2020年10月22日起,为期一年。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