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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绩效评估试行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52W/2019-0002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科技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科联字〔2019〕3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19-11-25 公开日期 2019-1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绩效评估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绩效评估试行办法》的通知
坛科联字〔2019〕3号

各有关合作银行: 

为进一步推动“苏科贷”(金坛)工作,更好地激励合作镇(街道、园区)及银行支持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关于“苏科贷”(金坛)扩面支持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坛政办发〔2019〕74号)有关规定,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制定了《“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绩效评估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金坛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

附件2 :

“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绩效评估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苏科贷”(金坛)合作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进行绩效评估。新参与的合作银行第一年不参与绩效评估,从第二年开始进行绩效评估。 

第三条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每年年底对合作银行的“苏科贷”(金坛)贷款规模、贷款增幅、贷款结构、放款户数、审批情况、管理制度与培训等方面进行绩效估。 具体评估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 合作银行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三类档次。绩效评估分值高于80分的合作银行评为A类,绩效评估分值为60分至80分之间的合作银行评为B类,绩效评估分值低于60分的合作银行评为C类。

第五条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合作调级、增减资本金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暂停合作的银行“苏科贷”(金坛)业务暂停一年后,可向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重新提交参与“苏科贷”(金坛)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申请银行进行审查,并根据“苏科贷”(金坛)工作实际需要,作出是否同意合作的决定。 

 

附表:

“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评价内容

序号

评价指标

分值

贷款规模

(35分)

1

当年合作银行“苏科贷”(金坛)放款总额

20分

2

当年合作银行“苏科贷”(金坛)放款额占全区放款总额比例

15分

贷款增幅

(20分)

3

当年合作银行“苏科贷”(金坛)放款额较前一年该银行“苏科贷”放款额增长比例

10分

4

当年合作银行“苏科贷”(金坛)放款额占全区放款总额比例较前一年该银行“苏科贷”放款额占比的增长比例

10分

放款户数

(10分)

5

合作银行当年“苏科贷”(金坛)放款户数

10分

审批情况

(15分)

6

合作银行审批效率

10分

7

合作银行对接审批通过率

5分

管理制度与培训

(20分)

8

有无“苏科贷”(金坛)管理制度,规范“苏科贷”(金坛)操作流程,明确员工尽职免责范围

5分

9

有无监控“苏科贷”(金坛)贷款,控制不良的措施和手段

5分

10

有无“苏科贷”(金坛)考核办法或员工激励措施

5分

11

有无提高“苏科贷”(金坛)风险容忍度的相关制度

5分

合         计

100分

附加项

不良贷款情况

(5分)

12

合作银行发生不良贷款,并且按要求开展不良贷款追偿工作,同时控制不良贷款率在一定范围内

5分


    注:审批情况相关指标根据江苏省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备选企业库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值给予评分;管理制度与培训和不良贷款情况相关指标根据合作银行提供

        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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