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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367/2019-0000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工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18-12-28 公开日期 2019-0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方案
 
金坛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38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理重点

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1.优先清理欠款项

拖欠农民工工资;

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

中央或省、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

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

2.着力清理欠款项

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

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

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

二、主要工作

1.全面排査拖欠款项。各镇区、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理清债务关系,核清拖欠款项原因、金额、时间等,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汇总形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项目列表》(见附件1),对12月以来已经清欠的款项须一并排查列入清单。区有关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级企业拖欠款项的排查汇总;各镇区负责所辖区域内拖欠款项的排查汇总。所有排查汇总情况于12月29日前报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联系人:汤艳,电话:0519-82822768。

2.抓紧组织清欠工作。按照“边排查边清欠”的工作要 求,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

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

3.严格防止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 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4.建立奖惩激励制度。区财政局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镇区,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金坛银监办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套利。人行金坛区支行、金坛银监办、区财政局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

5.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镇区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区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监管范围的清欠工作。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区审计局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

2.明确时间进度。对优先清理欠款项,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确保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有明显获得感。对着力清理欠款项,各镇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尽快制定包括时间表、路线图等在内的详细清偿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

3.加强信息报送。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区经信局建立周、月报等定期信息报送制度,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自通知下发到2019年1月31日,每周三下午5点前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2)及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的解决措施等);2019年2月起,周报改为月报(内容不变),于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情况。同时,请区财政局将落实清欠工作方案出台的政策和釆取的措施及相关台账等情况每月反馈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4.建立举报渠道。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大对清欠工作的 宣传力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我区设立清欠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0519-82822768,邮箱:jsjtyxk@163.com),受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反映的各类拖欠、清欠举报事项。

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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