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2017—2019)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常州市金坛区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2017—2019)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切实增进群众对基层卫生服务的满意度,依据《江苏省社区基层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苏卫基层〔2016〕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力争到2019年,全区所有的村卫生室建设达到省示范标准,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功能得到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二、实施内容
(一)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是卫生事业的发展基础,各镇、街道要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到科学规划,有序布局,切实推进建设覆盖面。
(二)规范建设,严格标准。按照《省示范卫生室建筑设计标准》进行建设,房屋建筑面积200-240平方米,做好内部科室布局,完善设备装备,统一标牌标识,落实公示承诺和便民措施,改善服务环境。
(三)示范引领,逐步推进。按照省示范卫生室建设标准和要求,推广复制典型示范的建设经验,建立序时进度表,分年度有计划推进建设,确保建设一个、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具体建设计划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4月)。出台实施方案,启动提升工程,部署目标任务,动员各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
(二)建设阶段(2017年5月—2019年11月)。通过树立样板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面上提升。各镇、街道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认真抓好落实。
(三)验收阶段(每年12月)。每年12月底前,区财政、区卫计等部门组织联合验收,达到省示范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确认并予以财政补助。
四、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纳入规划改造的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合格后,根据村卫生室移址新建、改扩建工程审计结果,以及村卫生室内配置设施的政府采购结果等拨付资金。每个村卫生室以实际发生经费进行补助,奖补标准不超过25万元。
(二)各镇、街道要把提升工程纳入民生实事工作重点加以推进,在土地征用、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村委会要落实建设主体责任,镇卫生院要协同推进建设,严格建设标准,保证建设质量。
(三)区卫计局负责村卫生室建设的规划布局、指导、督查等工作。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大对各镇(街道)的考核力度,确保每年创建成一批示范卫生室。
附件:金坛区村卫生室提升建设计划表
附件:
坛政发〔2017〕40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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