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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创建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05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7〕4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创建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创建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7〕49号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市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常州市金坛区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根据国家《关于推进2017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6〕17号)和江苏省卫计委《关于全面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1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和“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贯彻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通过创建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区,强化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在全区开展创建活动,完成省、市下达的创建任务,2017年创建成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镇村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产科、产房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要求,区卫计局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培训及推广。逐步加强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

  (四)完成各项核心指标。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有新的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为0;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5%;出生缺陷发生率≤5‰;婴儿死亡率≤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5%。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持续改善。

  (五)强化产科质量安全。建设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门诊,健全急救转诊程序,确保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救治水平。妇幼健康服务单位建立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树立我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方便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不断适应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综合满意度≥95%。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月)。制订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做好创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6月)。各单位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进一步推进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工作。6月底前对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先进区标准,组织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三)市级评估验收阶段(2017年7月)。7月底前报请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对我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市级评估。

  (四)省级评估阶段(2017年8—10月)。省卫计委对我区申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常州市金坛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各镇、街道要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定期研究推进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落实责任,整体联动。创建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要广泛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区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区卫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牵头推进创建工作;区发改委要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区财政局要增加对妇幼健康服务的投入,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解决创建工作所需费用;区编办、人社局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群众需求,支持卫计局配齐、配足、配强妇幼健康服务技术人员;区民政局要协调婚姻登记部门配合卫计局做好对群众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的宣传;区教育局要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设备设施和保健人员配备,搞好制度建设,顺利完成创建工作托幼机构检查任务;区公安分局协助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区妇联要做好妇女儿童的五年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各镇(街道)要加大对辖区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投入,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等迎检工作。

  (三)对照标准,推动创建。各单位要加强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并建立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涵,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四)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区卫计局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督查,全面掌握各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区创建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强化社区卫生、妇幼健康计生机构服务与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区、镇、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体系,规范妇幼健康各项服务标准,有效提升全区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2.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体系(2016版)

  

附件: 坛政办发〔2017〕4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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