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7日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金坛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主任于炳才同志所作的《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