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7日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本次大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金坛区财政局局长于忠俊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关于《金坛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