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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聘任盛丹枫等18名同志为新一批基层派出所专职法制员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910X/2016-0001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6] 6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6-07-21 公开日期 2016-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聘任盛丹枫等18名同志为新一批基层派出所专职法制员的决定
 
关于聘任盛丹枫等18名同志为新一批基层派出所专职法制员的决定
坛公局[2016] 67号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依照常州市局“法制员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重新选聘”的有关规定,6月中旬 “规范办”部署了新一轮专职法制员选聘工作,经分局任职考试、工作考核、组织考察和内部公示,并报常州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批准,决定选聘以下18名同志为新一批分局基层派出所专职法制员:

  盛丹枫、李 华、张雪斌、尹春庆、李 羲、杨 洋

  陈春忠、田 俊、张 涛、杨辉明、杨叶波、苏路军

  于惠俊、金 超、吴敏杰、张仲敏、侯 菲、彭冬庚

  以上专职法制员聘期为三年,自2016年7月起至2019年7月止。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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