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坛劳社字〔2005〕第19号)和《金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坛人社发〔2013〕112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金坛金沙医院、常州金坛新时代口腔门诊部、常州金林骨科医院3家单位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常州金坛芳寻大药房有限公司、常州市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文萃店、常州市金坛建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镇中店、常州市正大医药有限公司联众堂药店、常州市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卜弋店、常州市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鸣西店、常州中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宋剑湖大药房、常州中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百年湟里大药房、常州中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夏溪药店9家单位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请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要求做好开通医保业务的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