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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向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下放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3-000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3〕5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3-01-29 公开日期 2013-0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向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下放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
 
关于向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下放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
坛质监发〔2013〕5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职能的意见》(坛委发〔201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赋予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以下权限:

   1、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核发、换发及年度验证。

   3、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4、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5、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6、省市名牌申报;

   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预核、受理。

   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本着“权力下放、特事特办、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全力支持经济开发区工作。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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