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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安局2013年度民警学法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13-0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3〕4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01-14 公开日期 2013-0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安局2013年度民警学法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安局2013年度民警学法计划》的通知
坛公局〔2013〕4号

   为推进全警学法考法,提升队伍法律素质,做强公安执法主体,市局制定《金坛市公安局2013年度民警学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坛市公安局

   2013年1月14日

  金坛市公安局2013年度民警学法计划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公通字〔2010〕41号)、《江苏省公安机关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苏公厅〔2008〕576号)、《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学法先进县级公安机关创建工作的方案》、《常州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常公局〔2009〕31号)和《金坛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坛公局〔2009〕71号)有关规定,现制定2013年度民警学法计划如下:

  一、学法时间

  2012年12月21日至2013年12月20日。

  二、学法对象

  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符合《金坛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重点是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法制民警、案审民警、专职法制员、主办民警,以及40周岁以下中青年民警。

  三、学法科目

  2013年度民警学法以新颁布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刑法修正案(八)》及执法实战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结合警种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和民警常用法律知识。

  四、学法任务

  (一)全年每位民警学法积分必须达到1000分。

  (二)全年民警学法参考率必须达到100%,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民警学法积分达标率不低于90%。

  (三)所有应考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50%以上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30%以上民警、90%以上所队长、法制民警、案审民警、专职法制员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

  五、学法要求

  (一)积分考试

  1.民警每月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市局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网上法律知识考试,60分合格,不满60分的不计积分。

  3.民警可通过参加网上法律考场“模拟考试”,取得与考试成绩相同的学法积分。

  4.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或全年学法积分未达标的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补考。

  5.民警学法情况列入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学法积分达标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二)等级考试

  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级考试成绩与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挂钩,基本级考试未通过的有1人扣1分,中级考试通过率平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等级考试无故缺考的有1人扣1分,考试作弊查实的有1人扣2分。等级考试通过率超过全局平均成绩的加0.5分,高级考试每通过1人加0.5分。

  (三)学法奖励

  1.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制部门35周岁以下民警、专职法制员必须参加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鼓励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通过司法考试民警,除按市局规定颁发奖金外,同时给予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加分,每通过1人加1分。

  2.年内参加全市或全局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执法技能比武获团体前三名的,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分别加3分、2分、1分;省厅举办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分别加0.5、0.3、0.2分。

  3.年内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执法实战技能培训、旁听庭审等学法活动,参学(训)率排全局前三位的,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分别加3分、2分、1分。

  六、学法管理

  (一)强化民警学法考法。有计划地组织民警参加网上学法模拟考试和统一考试,督促民警完成年度学法任务。市局将适时组织民警学法抽考,并对民警学法考法情况进行每月通报。民警参加网上法律考场在线考试,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取消本人学法考试积分外,取消所在单位当月学法考试积分。

  (二)强化民警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为民警树立表率,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把开展学法与改进执法结合起来,使学法真正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学法培训要贴近执法实际、符合执法要求、满足执法需要。

  (三)强化民警学法述法。市局明确,未完成年度学法积分,或应参加而未参加学法抽考的民警统一参加市局组织的补考,补考未通过的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民警学法考法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年度述职必须报告当年度完成学法任务和个人积分情况,以此全面检验民警学法考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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