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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
索引号 01413910X/2013-0000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命令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3〕1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01-09 公开日期 2013-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
 
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
坛公局〔2013〕13号

  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扣“践行民生警务,促进民生幸福”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为动力,全力服务保障全市“创新驱动加速年”和“五个金坛”建设,实现了维护稳定能力、治安掌控能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新提升,为我市奋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了新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金坛市公安局表彰奖励工作暂行规定》(坛公局〔2009〕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坛公局〔2010〕30号)和《关于对2012年度表彰奖励进行立项的通知》(坛公局〔2012〕101号)等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下列10个单位各记集体嘉奖一次,颁发奖状

  办公室 指挥中心 刑侦大队 治安大队 华城所

  城东所 薛埠所  儒林所  直溪所   茅麓所

  二、给下列136名同志各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徐奕平 刘建忠 张柳柳 岳黎欣 朱国杰 周 炯

  丁和平 蒋志平 李生娣 王 鸣 臧伟芳 瞿 斌

  沙 莎 孙 健 张 龑 吴鑫郁 王 凯 欧 杨

  吴 阳 张惠忠 鲁国香 王留华 张麟渝 尹 烨

  祝淏栋 王志清 李国琴 张志平 栾留康 潘建平

  徐建平 吴 吉 陈 斌 徐思源 赵 政 史耀春

  吴 鑫 陈 庆 左留锁 王明玉 倪卫兵 李兆庆

  汤建国 冯益平 肖国军 周国荣 李法祥 高慧敏

  朱卓林 汪锁龙 周亚军 王 峥 王 剑 张 涛

  刘方华 杨 武 于惠俊 葛 江 王 叶 李正荣

  韩 昱 史红泉 陈益清 周 云 杨  明 史小罡

  蒋云忠 范 甦 顾荣春 韩正明 王慧东 周国胜

  刘向军 王国强 丁建华 符会元 欧小冬 顾 亮

  陆振振 黄海林 俞 鑫 李  懿 杨冬富 姜长明

  曹建国 王  华 宋旺洪 华斌祥 孔 兵 张爱富

  陈水龙 蒋金龙 周 杨 刁  立 王 超 张仲敏

  张 帅 戴 振 庄 欢 胡于祥 凌  亮 王卫平

  彭冬庚 马云鹏 王  栋 尹土生 沙洲澍 包圆圆

  陈 辉 李国忠 虞雪娇 朱 奕 徐琳洁 张振华

  邱 俊 颜世宇 阎家安 周文俊 周 翔 戴荣军

  杨扣林 黄小平 袁 凯 潘一平 吕志芳 王美和

  移 俊 周兆军 邵彦美 耿强强 于新华 艾国平

  陈俊平 殷小芳 蒋留忠 韩明春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2013年全市公安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市公安工作创先争优作出新贡献!

  此令

   局长:杨金忠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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