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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全面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3-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3-01-25 公开日期 2013-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全面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的通知
 
关于全面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的通知

   为切实改善和提升丹金溧漕河水环境质量,市委市政府将丹金溧漕河水环境专项整治列为2012年度重点民生工程。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我局组织编制并实施了《丹金溧漕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坛环综[2012]38号),对丹金溧漕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沿线工业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共排查企业222家。经排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生产项目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审批未验收并投入生产以及企业内部清污雨污分流不彻底、排污口不规范等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全面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要求金坛市城东超凡印刷厂等77家企业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完成生产项目的环保审批并逐步落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金坛市现代纯水厂等92家企业在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已审批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以上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丹金溧漕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完善生产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如因主观原因逾期不能完成,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有关联系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行政服务科82833554(环保审批、验收)、市环境监测站82321153(环境监测)、市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82321023(现场监察)。

   特此通知。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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