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定于2011年1月至4月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现将《金坛市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金坛市2010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金坛市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
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全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142号)以及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动态更新的重要意义和目标
1.动态更新的重要意义
首先,动态更新数据是“十二”污染减排的基数,数据重要而敏感,质量要求高。作为减排基数,实际上有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这个总量是确定各地区“十二五”减排幅度的重要基础,也是核算各地区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参数;二是区域主要领域、行业的排放总量,也就是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结构分布情况,这也是核算减排任务及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数据;三是重要污染源(企业)污染排放情况以及各类治污设施运营管理和排污情况,这不仅是谋划具体减排项目的基础,也是核算各项目减排量的基础。
其次,2010年动态更新数据是我国“十二五”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科学决策和量化管理的重要参考,是制定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再次,2010年动态更新工作将奠定“十二五”环境统计体系框架,要求做到科学性、规范性。不仅要努力保障各项调查数据的科学、准确,而且要加强方法摸索和规范管理,既要保证数据质量,又要注重实践练兵,承担了双重任务。
2.动态更新的目标
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按照“动态调整、重点调查、总体核算”的原则,调查统计2010年度全市污染源数据,实现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动态更新,为构建“十二五”环境统计改革平台奠定基础,为核定“十二五”总量减排基数提供基础数据。
二、动态更新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2010年度动态更新对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类对象分别开展调查。
工业源的调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
城镇生活源的调查范围包括城区和镇区内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独立燃烧设施;机动车污染源的调查范围为全市所有机动车。
农业源调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其中,畜禽养殖业调查全市范围内所有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
三、动态更新调查的内容
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废水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12项,因我市地处太湖流域,按照省环保厅要求,补充调查工业污染源的总磷、总氮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6项;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冶炼废渣等类别。
工业源危险废物按照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1号令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填报产生、利用、处置、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
四、动态更新调查的方法
工业污染源采取对重点调查企业发表调查与非重点企业按比例估算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城镇生活源通过产排污系数核算区域的污染物排放量。
农业污染源,重点对畜禽养殖业进行全行业调查,即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逐个发表调查,水产养殖业和种植业以辖市、区为单位调查行业基本情况,通过排污强度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采取逐个发表调查、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动态更新调查的时点
动态更新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0年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
建立“总量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各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分管局长要亲自部署,建立健全督办、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技术支持机构,充实动态更新工作和技术支持团队,保持人员稳定。
成立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动态更新工作办公室,由总量科牵头,监测站为主要技术支持单位,综合计划科、辐射环境管理科、行政服务科、自然生态科、环境监察大队为配合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工作班子。
2.加强部门协调,形成联动机制
积极主动与统计、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理顺及时准确的数据获取渠道,并以此为契机,为“十二五”减排形成长期部门联动机制打好基础。
3.加强现场核查,保证数据审核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逐级负责的数据联审制度。总量部门保证调查范围的完整性,完成市域范围内调查对象数据信息的整体审核,并结合当地社会经济的统计资料进行整体把关。
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根据日常环境监察情况、排污申报等资料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同时提供污染源普查对象在线监测数据的汇总,并对引用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核对。
监测部门负责提供监督监测数据,对企业填报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
固废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对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数据进行审核。
加强数据审核和现场核查的目的是实事求是的核算污染物的排放量,为“十二五”减排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筹备阶段(2011年1月)
(1)成立动态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落实人员、办公场所和设备,申报工作经费。
(2)召开全市动员布置工作会议。
(3)根据工业源重点调查筛选初步名单和调整原则,确定现场调查最终名单。
(4)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摸底清查,确定发表调查范围。
(5)组织技术培训。
2.入户调查和现场核查(2011年1月-3月)
2011年1月31日前,发放调查表,采取集中填报、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调查表填报工作,并回收调查表。
2011年2-3月上旬,进行数据集中审核和现场核查,完成数据修正和录入工作。
2011年3月中旬和下旬,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常州市环保局数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做好迎接环保部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对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进行质量抽查、现场核查和数据审核的准备工作。
3.数据的上报及汇总(2011年4月)
2011年3月25日之前,将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报常州市环保局。
2011年4月5日之前将更新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常州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