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2010年度镇“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工作考核意见》(坛委发〔2010〕24号)、市委办市政府办《金坛市2010年环保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坛委办字〔2010〕53号),以及市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镇‘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坛委农字〔2010〕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对各镇(区)2010年环保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
2011年1月11日,具体考核分组见附表。
2.考核地点
市环保局四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
各镇(区)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环保办主任。
4.考核方式
(1)听取年度环保工作请示汇报;
(2)查阅台账资料。
请各单位准备年度工作总结(一式五份)、自评分表及相关台账资料,准时参加考核。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