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建发〔2011〕19号
金坛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和
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实施意见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和安装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布署和会议精神。决定二○一一年继续在全市建筑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度,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一、实施范围
全市建筑行业各施工企业、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和安装单位及监理单位。
二、告知承诺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金坛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金坛市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金坛市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和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具体见附件)。
三、告知承诺实施办法
1、住建局委托金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的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将签订好的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送安监站。
2、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的签订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任期为期限。新办企业、法人变更等必须及时补签承诺书。
希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