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监察局 常州市纠风办 常州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财行[2004]13号)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坛政办发[2004]87号)要求,现将我市做好整顿统一着装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成立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明确办事人员,公布举报电话,为全市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奠定组织和社会基础。整顿统一着装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必须统一组织,统一部署。同时,整顿统一着装工作事关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因此,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中央、省和市政府的要求,迅速成立办事机构,明确办事人员,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宣传报道,扎扎实实地完成整顿统一着装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人员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和市公安局派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 王新辉 市财政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江忠平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钱春华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明生 市公安局副政委;
办公室成员: 陈福洪 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赵国忠 市公安局保安联防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夕兰 市财政局预算行财科副科长;
举报电话: 市财政局 2328710 市纠风办2821330
市公安局 2396090
二、为便于上下联系和工作衔接,市各有关单位要指定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
三、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通过自身排查、社会调查、接受举报等方式,对本单位的着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照国家统一着装政策,实事求是地填报《统一着装情况调查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各单位务必在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统一着装情况调查表报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
金坛市财政局 金坛市监察局
金坛市纠风办 金坛市公安局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