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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室外摊位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现阶段常州市金坛区是否可以在室外摆摊位?
留言时间: 2021-01-27
回复时间: 2021-02-01
回复内容: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举办各类宣传展示活动”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根据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标准及要求,现阶段我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擅自在室外摆摊设点。
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希望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回复单位: 金坛区城管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