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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低保就医问题
信件内容: 金坛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您好!

我叫曹阳,住在金城镇前庄村委。我父亲是一名癌症患者,从2008年开始就一直生病。今年已经是第12年了。我心里也明白癌症是治不好的,家里也用了不少钱,目前是低保。但是今年4月用了一个免疫治疗的药,效果很好。但是家里也确实拿不出钱来,作为女儿真的不想就这么放弃。我想通过政府渠道了解下,我是否可以申请相关补助,如果能以借款的方式我也非常愿意。虽然10万对一个23岁的女孩确实非常多,但是我可以有很多的时间去还,但是我父亲的时间是过一天少一天了。我只想最后再为我父亲努力一次。我也确实穷途末路,还有3000块钱,连低保报销过后的住院费都交不起了。

期盼您的回复

曹阳
留言时间: 2020-06-28
回复时间: 2020-07-01
回复内容: 曹阳同志:
您反映的低保就医的问题,我局对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由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科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具体答复,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低保就医问题,依据《常州市金坛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坛政办发〔2015〕113号)文件,区政府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困难对象采取资助参保参合和医疗费用补助两种救助方式:一是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二是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比例、有封顶的救助。经核查,您父亲曹志平(户主)这户系低保在保家庭,已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二、慈善总会每年会对患有恶性肿瘤(癌症)、白血病、血友病、艾滋病等患者提供慈善大病救助,救助的对象及条件:一是对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金坛区户籍居民;二是对当年度符合救助病种未享受过区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金的患者(往年的患者不列入救助范围);三是当年度被确诊为符合救助病种的患者;四是凡符合救助病种的患者,当年度接受区(县)级以上医院治疗,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负金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以上(不包括自购药的费用)。如您父亲曹志平未申请过慈善大病救助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
三、依据《常州市金坛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坛政办发〔2015〕113号)文件第五十九条,临时救助是指区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建议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交临时救助申请。
回复单位: 金坛区民政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