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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大学生创业政策
信件内容: 1.异地大学生来金坛创业是否有优待政策;

2.毕业未满两年是否有优待政策;

3.关于大学生创业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留言时间: 2020-06-11
回复时间: 2020-06-12
回复内容:          大学生在坛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开业补贴。所称的大学生(下同),是指在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含休学创业的大学生)、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毕业五年内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港、澳、台青年大学生(18-35周岁)。
        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指大学生在金坛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且从事具有明确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须由大学生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
        毕业五年内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职、技院校毕业生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享受同等待遇。
        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其中,申请人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并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申请享受2000元的开业补贴;申请人创办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并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申请享受1000元的开业补贴。创业实体同时吸纳1人及以上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剩余的开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创业,在校期间吸纳1人及以上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一次性申请享受8000元的开业补贴。
回复单位: 金坛区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