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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2021年第四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下发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2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金坛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按照常州市2021年每千人6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427批次,占全年计划的12.71%,合格率为98.59%。本月我区结合春季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进行抽检。种养殖环节共43批次,其中地产蔬菜32个样品;茶叶9个;畜产品2个。粮食环节55批次,主要是大米14批次;小麦粉15批次;挂面15批次;米粉1批次;玉米粉5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5批次。流通环节抽检了11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8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饼干3批次;糕点9批次;食糖6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酒类8批次;肉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饮料1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餐饮环节抽检了39批次,都为餐饮食品。本月共抽检255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其中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5批次不合格,种养殖环节1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金坛区食安办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依法开展调查处置。

下一步,金坛区还将围绕 “五一节日期间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开展抽样工作。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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