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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各部门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管控 

(一)大力推进“健康码”“苏康码”应用。为进一步提高 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方便我区居民出行,实行凭“健康码”或“苏康码”出入制度。本区范围内所有 的村居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政务窗口、市场商店、景区 公园、医疗机构、银行保险、餐饮住宿、车站码头、公交出租等 已恢复秩序和即将恢复秩序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均 须安排人员落实“健康码”“苏康码”查验措施,同步落实体温 测量和口罩佩戴管理。所有人员进出社区和公共场所时,均须主 动出示“健康码”“苏康码”自觉接受查验。对“健康码”“苏 康码”显示为绿色的人员,经测温无异常且佩戴口罩后,可在各公共场所、社区正常通行。对红码人员要及时向属地镇(街道) 或主管部门报告,由 120 接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观察或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对黄码人员要及时向属地镇(街道)或卫健部门报告,并由属地督促其居家隔离观察或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继续落实外来人员分区分级管控。对于来自省内低风 险地区非“四类”人员进入我区可视为正常流动,在落实各项防 控措施基础上,不采取隔离、监测等管控措施。对于省外来坛人 员,按照出发地风险级别实施如下精准管控:一是对来自疫情高 风险地区人员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禁止来坛复工或务 工。二是对来自中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 察 14 天,自觉接受企业、镇(街道)、社区(村)管理,落实每 日两次体温监测、消毒等相关管控措施。三是对来自低风险地区 人员,需持有当地健康通行证明(“健康码”或“苏康码”绿码), 经体温监测无异常后可正常出行。

(三)加强对外国来华或归国人员疫情管控。根据疫情防控 工作的需要,对来自于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入境后依法 有效进行管控。具体管控措施,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要求执行。

二、服务业企业和公共场所管控 

(一)服务业企业 

第一类。主要指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以及为其 提供快递、货运、配送服务的商贸物流企业和网点,如农批市场、 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加油站和社区粮油、蔬菜、水果、食品 店,以及餐饮(仅限外卖)等。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 此类企业复工营业时间和方式自定,不备案。

第二类。主要指涉及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和生活服务,在独 立空间或户外经营的,各种行业类型中小型企业和网点,如经营 食品、服装、生活用品、车辆、通讯、建材等,以及提供理发、 洗衣、维修、中介、回收等服务。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此类企业复工营业时间和方式自定,不备案。

第三类。主要指餐厅(堂食服务)和在相对密闭的大型空 间内聚集众多经营户的大型商业企业,如商业综合体、商场、批 发市场(不含农批市场)、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在严格落 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此类企业复工营业时间和方式自定,不备 案。

第四类。主要指非生活必需、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企业,如文化娱乐、公共洗浴、线下教育培训等。此类企业继续暂缓开放或营业。 

(二)文化旅游体育行业 全区 A 级旅游景区、省星级乡村旅游区、公共图书馆、文 化馆(站)、博物馆、公园、彩票销售点等文化旅游企业或网点, 除各类游泳场(馆)、线下体育培训机构和学校场地设施以外的 全区各级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和经营性健身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 措施的前提下,经主管部门备案,逐步安全有序恢复开放。 

(三)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恢复营业企业要杜绝麻痹大意、 轻慢松懈、盲目乐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做好各项 防控措施,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严格落实恢复营业前 “责任机制建立到位、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员工信息排摸到位、 联动防控机制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安全生产保障到位”, 以及恢复营业后“强化消费者安全管控、强化健康申报和晨检、 强化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强化场所消毒、强化健康教育、强化通 风换气、强化交叉感染风险防控、强化饮食安全”等要求。

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协 同配合,对已恢复营业的服务业企业和网点进行随机抽查,督促 做好防疫管理。如发现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未实施疫情管理、未配备防护用品、未开展防疫和安全生产教育等情形的,可依据 相关规定责令企业整改,或对其做出停业等决定,并纳入征信记录。

科学精准落实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人群追溯, 通过“常州健康码”“苏康码”绿码验证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经 营场所内人员活动记录,便于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生新确诊病例 密切接触或聚集性病例情况的商贸服务企业,根据流行病学调查 及风险评估的情况,确定停业范围和时间,落实整改后重新开放需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方可恢复营业。 

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15 日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期间 

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根据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的通告》精神,为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复工复产要求明确如下:

一、复工复产条件 

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对照本《复工复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应当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要让每一位员工知晓金坛区相关 防疫规定和要求,所有员工应下载“我的常州”APP 并获得绿色 健康码。

各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二、用餐人员管理 

用餐人员必须凭在“我的常州”APP 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 康码进店消费。

用餐人员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一 律不得进入餐饮场所。

用餐人员进店要文明就餐,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打牌。

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鼓励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 每桌必须登记一名消费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鼓励结账时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三、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

强化单位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 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 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加强所有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轨迹管理,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四、营业场所管理 

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 1.5 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 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规范就餐秩序。减少桌椅摆放,各餐饮单位大厅卡座实行一人一桌,禁止人员集聚;每个包厢人数不超过原来就餐人数一 半,不允许在两桌(含两桌)以上的宴会餐厅集聚用餐。

防止交叉感染。推行使用公勺公筷,鼓励消费者实行分餐 制。

及时消毒清洁。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

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保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

加强电梯管理。增加消毒频次,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五、采购和加工管理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来源不明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严禁采购或使用病死、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以及肉类及其制品。

加强原材料品质管理。全面检查和清理停业期间的所有库存原料,保证食材质量安全。

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 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证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对供餐外送的食品采用密封盛放,防止食品在配送过程中被污染。每天应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运输车辆及食品周转用具 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 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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