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0专题 > 抗击新冠肺炎 > 防控通告 > 内容
金坛发布关于重申应对疫情工作中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联防联控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办局党(工)委、党组,区直属单位党委 (支部):

根据全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就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联防联控要求重申如下:

一、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带头自觉做到不组织、不参加聚餐、聚会、棋牌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发现他人参加聚集性活动,要主动劝导。

二、一律主动汇报个人动向。服从联防联控安排,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若需离开工作岗位或出现个人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三、一律自觉服从社区管理。属于居家隔离对象的,必须严格遵守社区居家隔离管控要求,严禁擅自外出。其他工作人员要遵守“十户联防、邻里守望”工作要求,服从社区出入管理。

四、切实注重加强自我防护。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出门期间一律佩戴口罩。

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要从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现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要求的,鼓励向其工作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经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对本人及单位从重从速问责。

纪律监督电话:82360122。

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督电话:82823922。

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督电话:82790881。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