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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发布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全力维护我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全区发生和扩散,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后,来往武汉以及途径武汉至我区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到村委、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体温监测。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必须由120救护车转运到定点诊治医院金坛区人民医院诊治。

二、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各旅行社、酒店对武汉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武汉旅游团队和散客。

三、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四、武汉来金坛人员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市民如发现相关疫情线索,请拨打82888636、18901492920。

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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